各投標單位:
現發布杭州蕭山國際機場東區浙航河河道清淤項目(重新招標)補充公告。
一、第一章“招標公告”第四節投標文件的遞交第(1)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8年11月25日9時30分(北京時間)。投標文件在封口處加蓋公章,并派專人于2018年11月25日9時30分(北京時間)前送至杭州蕭山國際機場翔越路綜合服務樓園區招標中心,逾期無效;若采用投遞方式的,請于2018年11月25日9時30分(北京時間)前投遞至杭州蕭山國際機場綜合樓213室,逾期無效。”變更為“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8年11月26日9時30分(北京時間)。投標文件在封口處加蓋公章,并派專人于2018年11月26日9時30分(北京時間)前送至杭州蕭山國際機場翔越路綜合服務樓園區招標中心,逾期無效;若采用投遞方式的,請于2018年11月26日9時30分(北京時間)前投遞至杭州蕭山國際機場綜合樓213室,逾期無效。”
二、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2.2.2項“投標截止時間”由“2018年11月25日上午9時30分(北京時間)”變更為“2018年11月26日上午9時30分(北京時間)”。
三、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4.1.2項 “封套上寫明”
由“招標人的地址:杭州蕭山國際機場內
招標人名稱:杭州蕭山國際機場有限公司
項目名稱:杭州蕭山國際機場東區浙航河河道清淤項目投標文件在2018年11月25日9時30分(即開標時間)前不得開啟”
變更為“招標人的地址:杭州蕭山國際機場內
招標人名稱:杭州蕭山國際機場有限公司
項目名稱:杭州蕭山國際機場東區浙航河河道清淤項目(重新招標)投標文件在2018年11月26日9時30分(即開標時間)前不得開啟”
本補充公告為杭州蕭山國際機場東區浙航河河道清淤項目(重新招標)項目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所有投標人均起約束作用,未作變更部分按原招標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