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寧波櫟社國際機場容量評估項目 招標人為 寧波機場集團有限公司 ,招標項目資金 自籌 ,出資比例為 100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 件,現(xiàn)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寧波櫟社國際機場現(xiàn)行高峰小時容量仍為2010年容量評估的16架次,航班時刻飽和,航班增量受到限制,極大制約了機場的發(fā)展。近年來,隨著空域資源、地面保障設施、軍民航協(xié)調機制、空中交通管制能力等各方面的優(yōu)化、完善和提高,機場綜合保障能力得到了顯著提升,已具備了重啟容量評估、提升時刻容量的條件;
2.2 招標范圍:為滿足機場發(fā)展的需要,急需提升現(xiàn)有機場小時容量,容量提升數(shù)值需由具有專業(yè)評估資質的機構進行評估。評估工作主要包括:基礎數(shù)據(jù)收集、分析,時刻容量核算及評估報告出具等;
2.3 服務期:60日歷天。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
①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作為證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以投標截止日“信用中國”網(wǎng)站查詢結果為準);
③201 7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記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查詢結果為準);
④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可提供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需提供下列四項證明材料中任意一項:1、主管稅務部門出具的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稅務事項通知書》;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表》;3、打印投標人電子稅務局一般納稅人資格查詢網(wǎng)頁;4、在《投標函》中承諾投標人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可提供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⑤ 201 5 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承接過 機場容量評估 項目業(yè)績,提供合同作為證明材料,如合同中無法體現(xiàn)業(yè)績評審關鍵信息的,另提供業(yè)主證明文件;
⑥ 屬于民航局公布的機場容量評估白名單序列,提供證明材料。
3.2本次招標要求擬派項目負責人須:是投標人單位正式員工(即擬派負責人的當前參保單位信息顯示為投標人),需提供擬派負責人的社會保險參保證明(證明顯示的打印時間要求在投標截止日前十五日內)。
3.3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3.4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浙江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寧波機場集團有限公司有關規(guī)定,被浙江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寧波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單或不良信用記錄名單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 2021 年 2 月 24 日至 2021 年 3 月 2 日工作日上午9:00時~11:30時,下午14:00時~16:30時(以上均為北京時間),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標文件收取工本費人民幣 500 元整,售后不退。
4.3 獲取方式:潛在投標人將以下材料的復制件電子版(①單位介紹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權書、②經辦人聯(lián)系方式(手機、電話、地址、電子郵箱)、③經辦人身份證正反面、④投標人企業(yè)近期為經辦人繳納的有效社會保險證明)發(fā)送至luc@zjsct.cn 進行投標報名。投標人在4.1條規(guī)定的時間段內完成投標報名并支付工本費后,招標代理機構將招標文件和其他資料電子版發(fā)送至報名單位預留的經辦人電子郵箱。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 2021 年 3 月 16 日 14 時 00 分(北京時間)。
5.2 投標文件遞交地點:杭州蕭山國際機場翔越路綜合服務樓園區(qū)招標中心。
5.3 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6.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6.1 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2 浙江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官網(wǎng) http://www.zjsairport.com
6.3 寧波櫟社國際機場官網(wǎng):http://www.ningbo-airport.com
6.4 浙江政府采購網(wǎng) http://zfcg.czt.zj.gov.cn
6.5 浙江政務服務網(wǎng)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6.6 政采云平臺企業(yè)購 https://b.zhengcaiyun.cn
6.7 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ǎng)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6.8 招天下 https://www.zhaotx.cn
7.其他事項
(一)潛在投標人若對招標文件中的投標人資格條件、星號條款等重要內容有異議的,可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時間前通過書面形式提出,若招標人予以采納,將對招標文件進行完善并以補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發(fā)布。
(二)當投標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簽署時,該委托代理人必須是投標人單位正式員工(即委托代理人的當前參保單位信息顯示為投標人),證明方式為下列三個中的任意一個:①投標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會保險參保證明(證明顯示的打印時間要求在投標截止日前十五日內);②在開標現(xiàn)場出示委托代理人的社保在線查詢記錄;③詢標階段,投標人在評標委員會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有效參保證明(方式不限)。
8.聯(lián)系方式
招標監(jiān)督聯(lián)系人:阮周長 聯(lián)系電話:0571-86662133。
招標代理機構:浙江省成套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朱利平、盧晨 聯(lián)系電話:0571-87316202、13606509863、13157139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