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杭州蕭山國際機場交通中心停車庫精準定位系統(tǒng)項目(項目名稱)招標人為 杭州蕭山國際機場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 自籌 ,出資比例為 100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 件,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本項目為2022年智慧化項目,旨在依托機場現有停車服務能力,賦能外部通用地圖平臺,通過地圖導航類APP在移動端實現交通中心停車庫信息查詢、車位級停車導航和輔助尋車導航等功能。通過繪制交通中心室內公共開放區(qū)域和公共停車區(qū)域(招標人指定的區(qū)域除外)的高精地圖,集成融合室外、道路地圖,將交通中心以多種分辨率層級的數字化形式呈現至互聯(lián)網地圖平臺。同時,建設完善交通中心換乘通道及停車區(qū)域的藍牙信標部署,搭建步行、駕車導航所需的室內定位基礎能力。推廣車位級精準定位及導航,在交通中心停車庫內實現“一鍵暢停”,為旅客提供順暢停車、無憂取車服務。
2.2 招標內容:1)地圖采集、制作及POI管理;2)基于互聯(lián)網地圖APP的智能停車服務;3)交通中心(GTC)定位能力建設。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用戶需求書。
2.3服務期:項目要求在合同簽訂后120個日歷日內完成開發(fā)、調試、試運行及驗收。自終驗通過之日起提供1年質保期(含技術服務及地圖使用等)。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
①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作為證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以投標截止日“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結果為準);
③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記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結果為準);
④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可提供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需提供下列四項證明材料中任意一項:1、主管稅務部門出具的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稅務事項通知書》;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表》;3、打印投標人電子稅務局一般納稅人資格查詢網頁);4、其他可證明投標人為一般納稅人的證明材料;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浙江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杭州蕭山國際機場有限公司有關規(guī)定,被浙江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或杭州蕭山國際機場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單或不良信用記錄名單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時~11:30時,下午14:00時~16:30時(以上均為北京時間),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標文件收取工本費人民幣 500 元整,售后不退。
4.3 獲取方式:潛在投標人將以下材料的復制件電子版(①單位介紹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權書、②經辦人聯(lián)系方式(手機、電話、地址、電子郵箱)、③經辦人身份證正反面、④投標人企業(yè)近期為經辦人繳納的有效社會保險證明)發(fā)送至liufm@zjsct.cn進行投標報名。投標人在4.1條規(guī)定的時間段內完成投標報名并支付工本費后,招標代理機構將招標文件和其他資料電子版發(fā)送至報名單位預留的經辦人電子郵箱。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2022年 10 月 09 日13時30分(北京時間)。
5.2 投標文件遞交地點:杭州蕭山國際機場翔越路綜合服務樓園區(qū)招標中心。
5.3 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6.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6.1 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2 浙江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官網 http://www.zjsairport.com
6.3 杭州蕭山國際機場有限公司官網 http://www.hzairport.com
6.4 浙江政府采購網 http://zfcg.czt.zj.gov.cn
6.5 浙江政務服務網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6.6 政采云平臺企業(yè)購 https://b.zhengcaiyun.cn
6.7 招天下 https://www.zhaotx.cn
7.其他事項
7.1潛在投標人若對招標文件中的投標人資格條件、星號條款等重要內容有異議的,可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時間前通過書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標人予以采納,將對招標文件進行完善并以補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發(fā)布。
7.2★當投標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簽署時,該委托代理人必須是投標人單位正式員工(即委托代理人的當前參保單位信息顯示為投標人),證明方式為下列兩個中的任意一個:①投標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會保險參保證明(證明顯示的打印時間要求在投標截止日前三十日內);②投標人在評標委員會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會保險參保證明(證明顯示的打印時間要求在投標截止日前三十日內)。
7.3★投標函載明的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投標人單位正式員工(即項目負責人的當前參保單位信息顯示為投標人),證明方式為下列兩個中的任意一個:①投標文件中提供項目負責人的社會保險參保證明(證明顯示的打印時間要求在投標截止日前三十日內);②投標人在評標委員會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項目負責人的社會保險參保證明(證明顯示的打印時間要求在投標截止日前三十日內)。
8.招標中心聯(lián)系人:董工 聯(lián)系電話:0571-83837612
9.日常事務(報名、投標咨詢等)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代理機構:浙江省成套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劉飛鳴、張櫻 聯(lián)系電話:0571-87631237、13868116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