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浙江省機場集團門戶系統項目(項目名稱)招標人為浙江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 自籌 ,出資比例為 100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 件,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招標內容和范圍
浙江省機場集團門戶系統項目包括新建浙江省機場集團門戶系統(含集團本級、溫州等5個機場、保安等6個子公司),以及杭州、寧波機場門戶系統集成。本項目計劃按照三級門戶的思路設計,建設覆蓋全集團的門戶系統。包括新建集團門戶、各子公司門戶(杭州、寧波機場除外)、個人門戶,實現統一用戶管理、單點登錄、統一待辦、應用集成等功能。并且實現集團門戶系統與杭州、寧波機場現有門戶系統的集成。同時,為滿足移動端辦公需求,依托企業微信平臺搭建移動端門戶,支持企業微信APP及微信個人版內的企業微信平臺兩種方式訪問。
交貨期:合同簽訂之日起150個日歷天(含安裝調試)內完成初步驗收且具備試運行條件。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投標截止日“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結果為準);
③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記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結果為準);
④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可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需提供下列三項證明材料中任意一項:1、主管稅務部門出具的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稅務事項通知書》;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表》;3、打印投標人電子稅務局一般納稅人資格查詢網頁;
3.2 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投標人單位正式員工(即擬派負責人的當前參保單位信息顯示為投標人),需提供擬派負責人的社會保險參保證明(證明顯示的打印時間要求在投標截止日前十五日內,且參保單位與投標人企業名稱一致);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浙江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有關規定,被浙江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單或不良信用記錄名單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01日工作日上午9:00時~11:30時,下午14:00時~16:30時(以上均為北京時間),逾期不再受理。
4.3 獲取方式:潛在投標人將以下材料的復制件電子版(①單位介紹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權書、②經辦人聯系方式(手機、電話、地址、電子郵箱)、③經辦人身份證正反面、④投標人企業近期為經辦人繳納的有效社會保險證明)發送至liufm@zjsct.cn進行投標報名。投標人在4.1條規定的時間段內完成投標報名并支付工本費后,招標代理機構將招標文件和其他資料電子版發送至報名單位預留的經辦人電子郵箱。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2021年 12月15日09時00分(北京時間)。
5.2 投標文件遞交地點:杭州蕭山國際機場翔越路綜合服務樓園區招標中心。
5.3 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6.發布公告的媒介
6.1 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2 浙江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官網 http://www.zjsairport.com
6.3 杭州蕭山國際機場有限公司官網 http://www.hzairport.com
6.4 浙江政府采購網 http://zfcg.czt.zj.gov.cn
6.5 浙江政務服務網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6.6 政采云平臺企業購 https://b.zhengcaiyun.cn
6.7 中國采購與招標網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6.8 招天下 https://www.zhaotx.cn
7.其他事項
(一)潛在投標人若對招標文件中的投標人資格條件、星號條款等重要內容有異議的,可在招標文件規定時間前通過書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標人予以采納,將對招標文件進行完善并以補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發布。
(二)當投標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簽署時,該委托代理人必須是投標人單位正式員工(即委托代理人的當前參保單位信息顯示為投標人),證明方式為下列三個中的任意一個:①投標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會保險參保證明(證明顯示的打印時間要求在投標截止日前十五日內,且參保單位與投標人企業名稱一致);②在開標現場出示委托代理人的社保在線查詢記錄;③詢標階段,投標人在評標委員會規定時間內提供有效參保證明(方式不限)。
8.招標監督聯系人:阮工 聯系電話:0571-86662133
9.日常事務聯系方式:
招標代理機構:浙江省成套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劉飛鳴、張櫻 聯系電話:0571-87631237、13868116373。